〔2022〕第163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朴正玉等2198名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公告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规定,经企业申报、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并核准上报,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2022年9月30日